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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意义的学习不是“知道”,而是“理解”,在于学生不仅知其然,更要知其所以然,知其所以然即“理解”。格兰特·威金斯和杰伊·麦克泰格将具有多维性和复杂性的“理解”概括为解释、阐明、应用、洞察、神入、自知六个侧面。评估学生“理解”的一个基本指标是能把所学知识迁移到新的情景和挑战中,灵活自如运用知识,解决真实问题,促进学生思维能力的发展,培养有思辨力的学生。
“理解”是一种思维方式以及学习过程,是持续的学习行动。“追求理解”促使教师变革教学方法,在学习目标明确的前提下,倡导以学生为中心的自由学习,鼓励并引导学生去发现,思考,质疑,并想办法解决问题,获得学习中选择的权利,建立学习的组织,遵守学习规则,用多样的学习成果表现,获得对指向各学科核心素养的“概念”的理解。